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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关于公寓建设学生宿舍微机管理制度

2015年11月07日 15:52  点击:[]

 

针对目前我院学生公寓使用微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用电、管理等问题,同时为规范学生公寓计算机的使用,以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尚不具备放置微机的安全条件,故不提倡微机进入学生宿舍。

   
二、如确因学习需要购置微机者需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如保险),并填写《学生公寓微机使用申请表》经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同意,然后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备案、审批,同意后方可在学生公寓使用;否则一律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三、因宿舍内务管理要求,故禁止将微机工作台搬到学生宿舍内使用。
四、禁止私自跨寝室、跨公寓楼进行微机联网。
五、学生宿舍微机的使用只限于业务学习,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禁止开展出租业务,在规定学习时间内(周日晚700至周五下午600)禁止玩游戏、看影碟或从事其它与学习无关的活动,禁止观看和浏览不健康的光盘和网站,禁止查阅、调用、复制、传播计算机网络中反动、黄色影像制品、刊物或计算机病毒软件等。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宿舍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微机所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微机,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七、每宿舍限购微机数量为两台,计算机专业可放宽到四台,任何宿舍不得违反此规定。如确因学习需要,需购置多台微机者,请各院(系)以内部调换宿舍的方式来解决。
八、学生需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器,对因宿舍楼出现的电压异常、断电等情况所造成的微机毁损等后果,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九、如确因学习需要,欲开通网络的宿舍,需经各院(系)团总支根据该生的综合情况填写《开通网络资格申请表》,按学校有关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批准,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审批、备案,方可开通使用。
 
十、对违反本规定者,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有权取消其使用资格,并依照本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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