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宿舍管理,提倡宿舍文明,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杜绝使用违禁电器、蜡烛等现象的发生,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下列办法处罚:
一、本学期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一次,如果能查明责任人,则取消本人该学期奖学金及各种优秀评比资格,如无法查明责任人,则将取消本宿舍所有成员本学期的一切评优资格。
二、班级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超过一次,将取消该班该学期“优良学风班”、“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资格。
三、辅导员抓宿舍管理,期末总评所负责宿舍使用违禁电器四人次以上,取消其该学期的评优资格。
四、请学生自觉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