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2017年06月20日 13:49  点击:[]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关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国际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要求及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已经修满规定的学分(包括提前毕业的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及报告,完成毕业论文开题及其撰写任务,格式和内容符合要求,并经指导教师推荐和所在系审查同意。

二、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形式、条件与范围

第二条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分为优先批次答辩、正常批次答辩和延迟批次答辩三个时间段。

第三条答辩的形式分为主答辩和观摩答辩两种。主答辩由学生陈述论文、教师提问、学生答问和问题讨论四个环节组成;观摩答辩由现场观看、提问和参与讨论三个环节组成。

第四条已经签署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自主创业、参军、援藏、考取公务员或收到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改革试行办法》(院发2011[94]号)及《山东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院发〔2011〕89号)的文件精神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且已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优先批次、正常批次答辩;其他学生须参加延迟批次答辩。

第五条申请优先批次答辩人数的5-20%为主答辩人数,通过个人申请、小组评议、指导教师推荐、专业答辩委员会审查或随机抽查确定,其余学生可参与观摩答辩;申请正常批次答辩人数的30-60%为主答辩人数,通过个人申请、小组评议、指导教师推荐或由专业答辩委员会随机抽取名单确定,其余学生可参与观摩答辩;参加延迟批次答辩的学生须逐一答辩。

第六条优先或正常批次答辩不通过者可以申请参加延迟批次二次答辩;参加延迟批次答辩不通过者或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毕业前没有再次答辩机会,按不能正常毕业(结业)上报处理。

三、优先批次或正常批次答辩者申请主答辩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实习单位评价优秀、论文指导成绩和评阅成绩均在75分以上;在校期间曾经获得与所学专业相符的专业资格证书、或在院级以上各种专业活动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在校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不低于4000字的专业论文,并经过学校科研部门鉴定;或曾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提交不少于4000字的学术论文,并能够提供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者均可申请主答辩。

四、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与审定

第八条毕业论文成绩优秀5-10%,良好25-30%,中等30-35%,及格20-25%,不及格0-10%。

第九条参加优先批次或正常批次主答辩者,其论文将优先推荐为院级、校级或省级优秀毕业论文。

第十条优秀毕业论文由各教学部专业答辩委员会负责推荐,国际教育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

注:毕业生选择何时、何种形式答辩,必须填写国际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审查表(表格由国商主页文件下载处获取)

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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