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团委、各团总支: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定于2018年3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我校参赛工作,现决定举办山东工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和国际赛道拓展;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突出“海丝”特色,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突出海峡特色,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深度交流;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打造国际大赛平台,努力办一届惊艳非凡的全球双创盛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见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日程安排
比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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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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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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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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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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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发通知,各团总支在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大赛意义和目的,提高学生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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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学生遴选项目、组成参赛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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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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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组织参赛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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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学院组织统一将参赛作品汇总表的电子版(见附件1)发至邮箱ccecyout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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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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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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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统一将参赛学生撰写的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ccecyout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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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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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初赛: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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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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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决赛:汇报演示+现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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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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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并公布参加省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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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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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创业计划书和项目运营报告,提高学生现场答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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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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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月(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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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准备省赛需要的各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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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不少于3次赛前模拟训练及导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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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表彰奖励
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八、校内比赛注意事项
1.参赛学生、毕业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通过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校级选拔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初审,第二阶段为现场答辩。现场答辩,分为项目展示、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其中项目展示环节不超过10分钟。
九、具体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学生踊跃报名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选拔比赛组织工作。
2.大赛是推动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各团总支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青年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3.报送要求:2018年4月29日前,各单位将作品汇总表、一分钟的展示视频和参赛作品创业企划书、项目运营报告电子版以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作品材料”发送至:ccecyouth@126.com。
联系人:董艳
联系电话:13465589880
电子邮箱:ccecyouth@126.com
官方网站:http://cy.ncss.org.cn
想了解详情或者有疑问加科创部QQ3290528896
附件一:作品汇总表
附件二:历年作品范例
附件三:创业计划书撰写纲要
附件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全国启动仪式通知
共青团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