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公寓建设社区服务主要职责

2015年11月07日 15:32  点击:[]

  中心在学生处领导下,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按照学院和学生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围绕服务育人的宗旨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1
、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3
、负责新生卧具的配置、采购、发放。
      4
、负责学生公寓卫生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5
、负责学生公寓生活环境秩序,以及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6
、负责学生公寓物资财产的管理。
      7
、负责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8
、负责中心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教育培训。
      9
、完善维修体制,负责学生宿舍修理及假期维修工作。
     10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
     11
、负责学生宿舍临时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12
、定期向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的检查监督。
     13
、收集各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材料。
     14
、指导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对文明宿舍进行抽查。
     15
、负责学生公寓卫生、秩序、组织纪律等的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各院系(部)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处罚。
     16
、负责提供学生公寓区勤工助学岗位,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关于公寓建设社区公共管理制度 下一条:国际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承包宿舍制度

关闭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 电话:0535-6904023 招生电话:6903560
鲁ICP备0502531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231号